第三十五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A类48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发布商品、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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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五条 不当使用他人权利:

(一)情节一般的,每次扣A类2分;

(二)情节严重的,每次扣A类6分,情节严重达三次及以上的每次扣A类48分;

(三)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B类48分。

权利人就同一权利在3天内对同一卖家的投诉视为1次投诉。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限制发布商品、监管账户、查封账户等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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