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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出售假冒商品 

【定义】出售假冒商品,指卖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出售假冒商品(C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一般的,每次删除商品;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查封账户等措施。

 

规则解读: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包括哪些?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指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商品。

以下情形不按照本规则处理:

(一)根据卖家商品的全部信息,不会误认为属于权利人或者其授权人生产的商品;

(二)进口商品来源国的权利人与持有相同商标的中国权利人不同;

(三)商品使用的商标先于注册商标在中国使用。

 

二、盗版商品指什么?

盗版商品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等。

 

三、“淘宝网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包括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中、线上仓库中、小二下架、小二删除及卖家删除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四、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哪些?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监管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搜索降权商品、搜索屏蔽商品、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特定功能、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发货、关闭订单、屏蔽店铺、删除店铺、监管账户、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创建店铺、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延长交易超时、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支付宝账户管控、限制会员登录、查封账户等处理措施。

 

五、“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虽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尚不构成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处罚等行政文书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其手段、数额、后果均不构成严重的。

(二)卖家所出售的商品经购买并由卖家自认或经权利人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

如:卖家出售的商品被购买后,卖家通过旺旺聊天等方式自认为假冒、盗版商品或权利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该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一般的”是指哪些行为?

(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

(二)卖家实际出售的;

(三)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

 

七、“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行为?

(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二)出售的假冒、盗版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如:某卖家销售假冒某品牌浴霸,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该浴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消费者受伤或烧毁浴室,但该情形不包括浴霸本身的价值损毁。 (三)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依照《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规定,经品牌及版权抽检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的; (四)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  

八、如何理解情节一般的违规行为3天内视为1次?

案例:卖家甲因情节一般出售假冒商品于4月1日被处罚,4月2日被处罚,4月3日被处罚,视为出售假冒商品违规1次。若4月4日卖家再次因情节一般出售假冒商品被处罚,则视为第2次违规。

 

九、“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哪些行为?

(一)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销售假冒、盗版商品,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根据司法判决已构成刑事犯罪的。

(二)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或特定市场的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影响恶劣的。

如:1.卖家反复使用他人账户多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造成恶劣影响;

­­­­2.卖家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并且全店或者大量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三)卖家存在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振的(特殊情形不计次,卖家在3天内出现的违反情节一般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如: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小张于3月4日对卖家甲进行投诉且投诉出售假冒商品成立,视为出售假冒商品一次;3月8日淘宝网平台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则该卖家甲出售假冒商品两次;4月11日卖家甲第三次收到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小李的投诉,投诉成立,此时卖家甲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累计达到三次,因此此次该卖家将被扣48分处理。

 

十、“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哪些行为?

通过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钻石展位、淘宝直通车等),推广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且规避推广平台的管理措施,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卖家提供便利条件。

例如:卖家小张在通过钻石展位推广信息审核后,擅自修改推广信息内容,将推广结果指向卖家小李的商品,且经淘宝核实该商品为假冒商品,则卖家小张视为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

十一、限制解冻保证金与支付违约金如何执行?淘宝网收到的违约金会如何使用?

(一)什么情形需要支付违约金

卖家账户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达特定情形时,淘宝网会进行罚扣。特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卖家第一次(一振)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

2、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达第二次(二振);

3、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达第三次(三振)。

(二)违约金罚扣不足额会怎样?

如平台未能足额罚扣的,淘宝网还可采取延长交易账期、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措施。

(三)什么时候上述限制措施会解除?

淘宝网罚扣足额违约金的,立即解除限制措施;若采取限制措施90天后淘宝网仍未能罚扣足额违约金的,限制措施会解除,但不免除卖家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当年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振次

是否须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

是否罚扣违约金

罚扣标准

第一次-情节一般

/

/

/

第一次-情节严重/特别严重

2000元

2000元

第二次

2000元

2000元

第三次

6000元

6000元

淘宝网将就上述情形收到的违约金,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补偿或赔付事宜。

(四)出售假冒商品的振次是如何规定的?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淘宝网会于本年度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对未达到三振的振次做清零,已满三振被查封账户的不予清零。

 十二、申诉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如卖家认为淘宝网对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判定有误,卖家可在淘宝网指定的期限内向淘宝网进行申诉。申诉成立的条件:提供合理凭证如授权证明资料、合法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等证明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为正品。(具体申诉所需凭证以产品页面提示为准)

 

十三、如果被权利人投诉并因“出售假冒商品”被扣分,如何提交反通知?反通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卖家在收到投诉后,可以在“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知识产权”中进行申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反通知提供的材料可以是合法的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授权证明资料等能证明卖家出售的商品为正品的凭证。

本细则于2019年5月6日首次生效,于2022年5月31日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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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条 出售假冒商品 

【定义】出售假冒商品,指卖家出售假冒注册商标或盗版商品的行为。

【违规行为纠正】淘宝网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违规类型】出售假冒商品(C类)

【违规扣分与违规处理措施】

(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一般的,每次删除商品;

(二)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每次扣C类24分;

(三)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情节特别严重的,每次扣C类48分;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同时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删除商品、限制发布商品、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查封账户等措施。

 

规则解读:

一、假冒注册商标商品包括哪些?

假冒注册商标商品指未经注册商标权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相同商标的商品。

以下情形不按照本规则处理:

(一)根据卖家商品的全部信息,不会误认为属于权利人或者其授权人生产的商品;

(二)进口商品来源国的权利人与持有相同商标的中国权利人不同;

(三)商品使用的商标先于注册商标在中国使用。

 

二、盗版商品指什么?

盗版商品指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其作品的图书、电子书、音像作品和软件等。

 

三、“淘宝网删除会员所发布过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包括哪些?

包括但不限于出售中、线上仓库中、小二下架、小二删除及卖家删除的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

 

四、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的措施包括哪些?

淘宝网视情节严重程度可采取下架商品、监管商品、删除商品、删除店铺相关信息、搜索降权商品、搜索屏蔽商品、商品发布资质管控、限制使用商品发布特定功能、限制发布特定属性商品、限制商品发布数量、限制发布类目数量、限制发布特定类目商品、限制参加营销活动、限制发布商品、限制发货、关闭订单、屏蔽店铺、删除店铺、监管账户、限制使用阿里旺旺、限制创建店铺、限制使用特定管理工具、延长交易超时、限制解冻保证金、支付违约金、支付宝账户管控、限制会员登录、查封账户等处理措施。

 

五、“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是指哪些行为?

包括但不限于:

(一)虽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尚不构成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或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判决等司法文书或工商、版权、专利、海关等行政机关通过行政处罚等行政文书认定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但其手段、数额、后果均不构成严重的。

(二)卖家所出售的商品经购买并由卖家自认或经权利人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

如:卖家出售的商品被购买后,卖家通过旺旺聊天等方式自认为假冒、盗版商品或权利人出具鉴定报告,鉴定该商品为假冒、盗版商品。

 

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一般的”是指哪些行为?

(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

(二)卖家实际出售的;

(三)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的。

 

七、“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的”是指哪些行为?

(一)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大量或全店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二)出售的假冒、盗版商品给消费者造成人身损害或财产损害; 如:某卖家销售假冒某品牌浴霸,消费者在使用过程中该浴霸发生爆炸事故,造成消费者受伤或烧毁浴室,但该情形不包括浴霸本身的价值损毁。 (三)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依照《淘宝网商品品质抽检规范》规定,经品牌及版权抽检鉴定为假冒、盗版商品的; (四)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  

八、如何理解情节一般的违规行为3天内视为1次?

案例:卖家甲因情节一般出售假冒商品于4月1日被处罚,4月2日被处罚,4月3日被处罚,视为出售假冒商品违规1次。若4月4日卖家再次因情节一般出售假冒商品被处罚,则视为第2次违规。

 

九、“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特别严重”是指哪些行为?

(一)经司法、行政机关认定卖家销售假冒、盗版商品,手段恶劣或数额巨大或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者被追究或可能追究刑事责任的。

如:根据司法判决已构成刑事犯罪的。

(二)卖家通过不正当方式或特定市场的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影响恶劣的。

如:1.卖家反复使用他人账户多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造成恶劣影响;

­­­­2.卖家以其他方式恶意规避平台监管,并且全店或者大量出售假冒、盗版商品。

(三)卖家存在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振的(特殊情形不计次,卖家在3天内出现的违反情节一般的违规行为视为1次)。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次,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次数累计达三次的,则将被永久查封账户。 如: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小张于3月4日对卖家甲进行投诉且投诉出售假冒商品成立,视为出售假冒商品一次;3月8日淘宝网平台通过信息层面判断卖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则该卖家甲出售假冒商品两次;4月11日卖家甲第三次收到淘宝网知识产权保护平台用户小李的投诉,投诉成立,此时卖家甲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累计达到三次,因此此次该卖家将被扣48分处理。

 

十、“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是指哪些行为?

通过阿里妈妈营销推广平台(钻石展位、淘宝直通车等),推广假冒、盗版商品或信息,且规避推广平台的管理措施,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卖家提供便利条件。

例如:卖家小张在通过钻石展位推广信息审核后,擅自修改推广信息内容,将推广结果指向卖家小李的商品,且经淘宝核实该商品为假冒商品,则卖家小张视为为出售假冒、盗版商品提供便利条件。

十一、限制解冻保证金与支付违约金如何执行?淘宝网收到的违约金会如何使用?

(一)什么情形需要支付违约金

卖家账户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达特定情形时,淘宝网会进行罚扣。特定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卖家第一次(一振)出售假冒、盗版商品且情节严重或情节特别严重的;

2、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达第二次(二振);

3、卖家因出售假冒商品违规达第三次(三振)。

(二)违约金罚扣不足额会怎样?

如平台未能足额罚扣的,淘宝网还可采取延长交易账期、支付宝账户管控措施等措施。

(三)什么时候上述限制措施会解除?

淘宝网罚扣足额违约金的,立即解除限制措施;若采取限制措施90天后淘宝网仍未能罚扣足额违约金的,限制措施会解除,但不免除卖家支付违约金的责任。

当年出售假冒商品违规振次

是否须违约金

违约金金额

是否罚扣违约金

罚扣标准

第一次-情节一般

/

/

/

第一次-情节严重/特别严重

2000元

2000元

第二次

2000元

2000元

第三次

6000元

6000元

淘宝网将就上述情形收到的违约金,用于消费者权益保障、补偿或赔付事宜。

(四)出售假冒商品的振次是如何规定的?

淘宝网针对出售假冒商品实行“三振出局”制,即卖家每次出售假冒商品的行为记为一振,若同一卖家出售假冒商品累计达三振,将被查封账户。

淘宝网会于本年度12月31日23时59分59秒,对未达到三振的振次做清零,已满三振被查封账户的不予清零。

 十二、申诉的基本条件有哪些?

如卖家认为淘宝网对其出售假冒、盗版商品的判定有误,卖家可在淘宝网指定的期限内向淘宝网进行申诉。申诉成立的条件:提供合理凭证如授权证明资料、合法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等证明卖家所出售的商品为正品。(具体申诉所需凭证以产品页面提示为准)

 

十三、如果被权利人投诉并因“出售假冒商品”被扣分,如何提交反通知?反通知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如卖家在收到投诉后,可以在“卖家中心-客户服务-知识产权”中进行申诉,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反通知提供的材料可以是合法的进货凭证、商场购物小票、授权证明资料等能证明卖家出售的商品为正品的凭证。

本细则于2019年5月6日首次生效,于2022年5月31日最新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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